掘火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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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凌云 发表于07/08/2012, 归类于书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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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寂静已经不朽+一篇技术分析


 

那些寂静已经不朽

文/重返61号公路



《跟随一位少女穿过城市》,书名来自西川的诗句,英文名“Come as you are”。

两者互为牵挂,如果了解Come as you are的出处,几乎可以确定这本小说跟音乐隐藏的秘密恋爱。因为隐秘,同时也有那么一点儿无法言明的东西,也可以称之为伤感。

我更爱这本小说之前的名字《通往古都的最后出口》。现在的装帧和书名(就算来自一首诗),如果不是署名“胡凌云”而是“胡凯伦”,我会拿起这本书并打算阅读它吗?我不会。文字带来的排斥或吸引,都可以归类为假象,最好不要被它打败。我还是被它打败了,于是有了这篇文字。

无法言明的伤感贯穿始终。相遇是宿命,别离也是,每个人在其中渺小又坚定。真实生活的每天、每时、每秒都由看似渺小的微粒构成,《跟随一位少女穿过城市》毫无惧意甚至坦然地把这些微粒打得遍体鳞伤再进行最自然不过的细致摆放,如书中描述被风吹过的地图一样啪啪作响。这样的写作方法,让最终跟随少女穿过的这个城市,飓风过后合理的宁静。

故事发生在美国,当然它并不是留学生人物传记。全书分为四个篇章,篇名分别是书中四位主角的名字:晓野兔子、胡熊、Nora、结巴,讲述着只属于他们的理想爱情。“胡熊、结巴、晓野兔子、Nora四位主人公分别代表了科学、艺术、关怀和自由”,作者在一篇访问中如此解读。有读者说,“关怀感动科学,自由嫁给艺术”,这种说法值得回味。胡熊、结巴两人有多少作者自己的影子,他们的爱情又有多少成分的真实和虚构——并不需要分析或考据,一本好的小说,人物会让故事自己变得完整。

四个篇章相互串联、并联,还有一个USB的音乐接口,合在一起才是这个城市的爱情故事。它们各以一段歌词为开篇,依序是REM“Stand”、Fred Neil“Everybody’s Talking”、Red House Painters“Grace Cathedral Park”、张楚《太阳车》。音乐和行走,在爱情中相遇,密西西比三角洲的高速公路,Kurt Cobain露宿过的桥,都成为故事中不那么重要同时也是不可磨灭的布景。“这是座最不起眼的桥,桥底却满是涂鸦,一直延伸到对岸”。在这座桥,谈到Kurt Cobain的Come as you are, 结巴打听这首歌名的真正含义,Nora的答案,就是放轻松。她望着远方对结巴说:“喂,你他妈的不会真自杀吧。”故事中的确有死亡,平静而真实的发生了,没有情不自禁和毫无意义的渲染——“以死为始。倒退着走进生活,然后最终,返回死亡。否则,试图说关于任何人的任何事都是一种虚荣”。《孤独及其所创造的》有这样一句话,我想放在这里成为多余的注解。

Whatever,就是随便的意思,“这是个残酷的世界,你真的必须学会自己拿主意”。或许对每个人来说,我们都永远回不去了,无论是世界的原点,还是爱的故乡,却宁愿相信终会有相见的一天。否则,所有爱情和关于爱情的描述都不成立。

这是一本单纯的好看的小说,更接近我对纯文学的理解。安静从容,适当俏皮,不卖弄技巧,抵达内心,都是难得的。不卖弄不是说写作乏善可陈,相反,它相当隐忍和克制,这使那些看似即将煽情的段落留有更多的想像和余味,像电击过后。作者对文字和自我都有一种游刃有余的控制力,我很欣赏和敬佩。

也有缺点。在我看来,胡熊的部分略显拖沓,结巴尚未发生的爱情用墨过多。全书读完之后再回过头看,那些拖沓的描述都有不同寻常的意义,或许真的有那么几分钟,地球对科学关怀停止过转动。晓野兔子和Nora堪称完美,她们不讲理的明亮着,在幽暗的岁月以后继续发光发热。结尾300字,我不喜欢,它太亮了,有些晃眼。

封面内侧有一段作者胡凌云的文字介绍,空气动力,流体力学,黑人音乐,简单接近传奇。这本书的排版异于常规,字号很小,段落的开始不存在常见的两个空格,就像它们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样子。另外,生活中的胡凌云只用敬语“您”,坚持“您们”的合法使用。

我在《北京故事》开始认识胡凌云。沉默近寡言的他,1999年远赴美国,义无反顾地把这些惊心动魄的文字留给北京,留给学院路37号、清华园火车站、新兴西巷一号、东塔楼8010、复兴庄8楼7单元501、永泰东里3号楼4门102、万寿路、木樨地、中关村、西客站、首都机场……留给我和我们。

我在《跟随一位少女穿过城市》开始了解胡凌云,却不敢说真正了解他。“1999年,道路追问天空,一只轮子寻找另一只轮子作证”,多年之后,他这样说。一只轮子寻找另一只轮子作证,来自北岛的诗,那是在路上最朴素的意义。

“他喜欢上一种叫做techno的音乐。这种坚定而忧伤,冷酷而缠绵的音乐正是他需要的。布鲁斯永远只属于荒野中的十字路口,是一天比一天更苦涩的陈酿。”“旋转的城市是一张巨大的唱片,车轮是唱针,只要继续行驶,他就能亲自奏出城市的心跳。”《跟随一位少女穿过城市》偶然出现的,更像是作者自己的,只要把“他”换成“我”。偶尔也有类似《北京故事》,“路边大楼反射炫目的朝阳,如闪烁着锋芒的碎片刺进车里,无声切过它轰鸣的灵魂。”

关于这些年,胡凌云在邮件中回复:“过得好不好——很难有绝对标准来衡量,基本状态是与其苟延残喘,不如从容燃烧”。It’s better to burn out,Than to fade away,来自Neil Young的歌词,也是Kurt Cobain留给世界的最后回答。

我已经说了太多的音乐,希望它不致妨碍这本小说的阅读,作者本意并非如此——音乐元素对小说本身没有意义,它们只对角色们的生活有意义。在胡凌云创办的掘火网站,可以找到长达四小时的电台节目“来自古都的最后播音”,有关这本书可能出现的或曾经出现的写作背景音乐。

《北京故事》的最后,胡凌云提到跟他同一天生日的Mark Knopfler。写这篇文字,我的背景音乐是《Sailing to Philadelphia》,7分19秒,19遍。这首歌的年代是2000年,讲述的是发生在18世纪美国两个男人的探险故事。生命或许短暂或许漫长,“这是我与生俱来的命运,要在这片土地留下我的印迹”,歌中这样唱着,以此送给胡凌云——《北京故事》缺乏速度,第三世界的儿子只好到西方踩油门。

寂静不过是油门和音箱轰响的前奏,爱从未被辜负,在真正了解之前,那些寂静已经不朽。

2012年5月11日完稿于北京

 

未用的封面设计

 

一篇技术分析

文/无风



这是一篇技术分析,除却最后一节;一个作家所创造的世界是无须外人置言的,这对读者还是作家都是不容分说的事情。然而构建一个世界的技术是可以商讨的,这就是本篇的基本出发点。

这本书的书评欠了这么久,源于一个一直困扰着我的关于所阅读的文字和所认识的作家的问题。作家在日常中所展现出来的力度和穿透力并未能很好地在小说里面表现出来。每次想提笔的时候就不得不面对这样的问题。很多次旁击侧敲想要了解原因,却总是无果而归。如果要说自己的真实感觉的话,我感觉是真实的胡凌云尚未(在这本小说中)抓到释放的通道。——当然“真实”这个词也是具有误导性的。从贯穿全文的过于冷静和抽离的叙述者声音来说,或许这就是作家当时的真实状态,一种对世界的陌生感和观察感。

 

开篇

胡凌云的小说从七十多页开始让我产生“嗯,这点上开始有看头”的感觉。那个点上胡熊开始联想起了自己的初恋。为什么是这个点上?因为从这里开始胡熊才给人“他是一个普通人”的感觉——虽然整体看来他还是一个super man。过于完美的人是无法让读者产生联系感的——无法产生同情,代入感就无从谈起,并且,当读者根本不在乎角色的时候,阅读就难以持续下去。幸而他还有一段初恋的影子。如果要说说胡熊这个角色的话,我的印象始终是他那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抽离感——这种抽离感是无论累积多少关于其生活的细节都无法消除的。胡熊仿佛是在保持着一种躲藏在自己的躯壳以内和世界保持距离的姿态。第一次翻开书的时候这种手术室一般的冷静感就挥之不去——就算回过头去仔细看几遍找到很多关于其生活的活生生的细节,这种抽离感始终横亘在那里,拒绝读者的进一步深入——至少我很努力地也没法和胡熊产生出代入感。

仔细考量的话,这种抽离感应该是由叙述语言的选择所带来的。简单来说,小说全文基本都是用同一语调的叙述性语言来行文。作家的语言和视角决定了读者听到的声音和看到的影像。如果套用电影的镜头编排来说的话,这本小说里面缺乏的是主观镜头——那种一下子迫使读者代入到叙述者角色里面去的不容分说的力量。主观镜头所带来的迫力可以起到紧紧地逼使读者往前走并且把读者套索起来拖进故事的世界里面的作用。小说第九十四页倒数第二段本应起到小说开场的结束、过门的完成的作用——因为小说推进到这里,胡熊和兔子通过这样的告别方式表白了。然而仔细地看这段文字的行文特点,我得到一种这是未完成的初稿的感觉。首先是这段文字充满了大量的短句——短句意味着节奏的急速。这一段里面多少能看得到“动作–抑制–推进”这种积累压力然后推向高潮的布局(在这里是把两人的关系推进小说创作的第一个情节点(Plot Point-I),形象地说就是“有去无回之门”,从而把剧情推进中篇),但是速度依然过快。这一段文字固然只是描述一个场景:胡熊和兔子在各自的车里面在一个十字路口遇见了。但是这几乎是整个开篇最重要的场景——前面所有的铺设无非都是为了说明这段关系的命定性。如何把这个场景写得更为具有“命运的不可逆转性使得双方明白这段关系是最终注定的”呢?把速度再放慢一些,通过动作(客观动作和主观动作的交叉)和心理还有场景的交叉描述来使得动作的行文时间变长,中间穿插进来前面用平铺直叙就写完的一些场景(就如同推理小说一样,有些场景不需要给读者全部的信息,只需要在后面不经意地点到,就能起到用伏笔推进的效果了),最后把“互相招手”这个决定性的动作推到高潮。

【万分抱歉,我斗胆把读到这里的时候脑海里面实际产生的影像描述一下:

“(从后半段胡熊看到街对面的兔子后开始)手心微微渗出的汗使方向盘变的湿滑起来,胃部开始紧缩,耳膜里面敲击得生疼的不知道是火鸟里面充斥着的Techno那冷静而毫无疑问的重击,还是体内血液猛冲心室时产生的声响(直接用第一人称描写身体感觉会产生把读者强拉到主角体内的“主观镜头”的作用)。胡熊极不习惯这种陌生的生理信号,而勤于分析的大脑尝试用多年来早已熟习的方式去试图让身体回到可以理解的状态里面去,但是,在眼睛紧紧盯着那辆蓝色兔子的时候,一个关于两个陌生星球的探险家的幻想毫不客气闯进了他的大脑。她穿着蓝色的宇航服,他穿着红色的宇航服。来自两个陌生星球的探险家,穿梭了许多光年后在这第三个陌生星球相遇。(这里可以再行展开,包括用环境的路人来衬托,交叉进去一些回忆的场景,再进一步描写这种不习惯的生理反应——因为理工男的身体通常比头脑诚实——营造出“这是从未有过的(所以是命定的)感觉”,“过去的惯性试图抵抗”,“但是我也感觉到命运的一刻要到来了”这样的心理氛围)。

对于身体处于如此僵硬状态而大脑却瞬即游走的自己,胡熊很想发笑,却发现嘴角僵硬。这种状态并不能如此持续下去啊!(中间加进原文)胡熊仿佛捕捉到了一个信号一样,在晓野兔子隔着挡风玻璃向他挥手的时候,下意识地也举起了手——事后想起来他或许只是如同小学生一样举起手,他毫无记忆;那个时候他的眼睛比手要忙,如同一台摄像机,在这个短暂的十字路口,制作出了只有自己看得到的胶片。

他的动作被汹涌的车流切成断续的影子。(后文保留,或者换成兔子的视觉把兔子的心理和兔子的场合再加入笔墨把前面没有解决的伏笔透露一点)——

这就是第二第三次读到这里的时候我脑补的过程。考虑着这段的节奏过快了,尚未起到累积压力的作用,然而这段脑补倒也不符合角色性格,因为我也无从去了解胡熊,只能去考虑如果要放慢节奏加大信息量的话技术层面上如何处理更好】。

过门的快感在于情绪的积累,在于那种“要来了,要来了!”的紧张感——然而一下子把什么都给读者,反而剥夺了阅读的快感。把一些用直叙就能按部就班写完的事情编织进一个精细的倒叙结构里说实在读者获得的信息量是一样的,但是满足感就完全不同了——尤其是对于那些喜欢思考的读者来说。据说史蒂芬-金的笔力能把这样一个简单对视的场景延展成十六页的文字而且高潮迭起——据说,我没有亲见。但是熟悉他的作品的读者应该能明白这种布局带来的阅读感受。

虽然我不断地留意到小说全文总是充满了叙述性的短句(他⋯⋯,她⋯⋯,于是他⋯⋯,她又⋯⋯),但是考虑到小说成文的背景,这几乎是难以避免的事情——对于每天只能有短短一两个小时写作,然后还得完成海量的美国公司的工作的作家而言,短时断续的思维方式必然会在作品上清晰地显示出来——很多作家在全职写作后作品中的长句和更复杂的大结构才得以展示出来。

后来有一次和作家开玩笑地说“胡熊和兔子真是不食人间烟火的大天神啊,就像杨过和小龙女的感觉”,不期然杨过和小龙女一说得到了证实。但是,关于胡熊和兔子的关系,也是很让我困惑的存在。如果从文字上来说,他们确实深深相爱,虽然没有经过多么大的波折,也没有通常小说里面把两个角色紧紧联系在一起的因素——在情节推进到某一点上然后形成不可逆转的关联从而产生出“非如此不可”,“只能如此”的转折点——但是作家尝试用文字描述读者“他们相爱”。如果这是自传体小说的话,这样的情节设置可以理解;但是如果这不是自传的话,这段感情在小说中显得缺乏说服力——除非作家想表达的恰恰是“一种真实的日常状态”。然而小说这种艺术形式于我来说意味着一个创造出来的世界——并且对于希望和读者在精神上连通的作家来说,一个能把读者深深地卷进去的世界(有多少次你读一个小说读到感觉自己深深陷入到那个世界里面去了?);当读者离开这个世界的时候,会对真实的世界产生暂时的脱离和思考:这也是通俗小说和文学小说的区别。如果这个创造出来的世界只是对现实世界的一个忠实的复制,那么要引起阅读的快感就变成了非常艰巨的任务——除非作家有足够的笔力去使得这其中的一面产生强烈的吸引力。希区柯克关于故事曾经说过这么一句话:一个好的故事是去掉了枯燥一面的真实生活(A good story is the life without the dull part)。有时候我会觉得,如果是要写一份纯真的爱情的话,必须从纯恶来入手——单纯用纯情展示一份纯情是毫无力度的,然而把读者折叠起来挤进长长的皮管道,蹂躏他们的灵魂,让他们在折磨中自然地产生对纯真的渴望,这样反而会让纯真留下更深刻的印象。

小说的开篇到此便通过胡熊的离开推进到中篇。胡凌云的笔力开始显现出来是在《胡熊》篇章里面结巴出现的时候。或者说,从这里开始,热身完毕,演出正式开场。

 

中篇

我不知道读者中有多少人会和我一样觉得书里的故事开始于结巴下飞机的时候。此前从第一页到第九十四页胡总好艰难地终于拖着我们走完了开场——我固然同意全书的开头可以改写得更好,因为开篇对于全书的叙事节奏、基本笔调等等都起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实际上从开场结束这点开始,小说中部的的叙事节奏明显加快了,语言也自然流畅起来。

从结巴出现后的中篇,语言风格多少起了变化(热身完成的特质很明显啊~~)。首先抛出来的是一个段相遇的两个角度——从结巴离开机场,到胡熊到达机场然后拣到结巴。同时的异质性让这两节的布局一下子把我吸引进去。这里面展现出的是同一时间里面世界的两种可能性(拓展到全人类那就是同一时间内世界的无数图景),这种结构使得小说的角度和声音一下拓宽了一倍。私下也曾盼望过中篇能够这样在多角度中行进——这个愿望固然没有得到满足,但是中篇行文的角度和对话(不是指实质性对话)显然比开篇要丰富得多,节奏和语言风格也趋于稳定。中篇算是我看得乐在其中的一篇:胡熊在认识了结巴以及住进宿舍后终于从一个大天神变成了喜闻乐见的人间生物,此后的生活充满了美国留学生百态,甚至结巴拣的松鼠尸体活过来这类能迅速捕获读者的构思也随处可见。结巴和Nora是联系感塑造得不错的角色,所以当他们出现的时候,这部小说就活起来了。胡熊和结巴那种不需要多说什么但是彼此理解的珍贵的友情,以及由此串连起来的美国文化美国音乐和生活百态是中篇写得最成功的地方。

如果说中篇还有什么需要加强的地方的话,那就是人物的语言。总体来说,要驱动一批各有特点性格迥异的人物是极其考验作家能力的时候——这点在复调小说里面尤甚。整部小说最突出的自然是胡熊的声音——人物的声音是由其语气、词汇、句法等来进行定义的。胡熊的声音自然是理工男的惜字如金和彬彬有礼的距离感(顺便表达出小心翼翼地在珍视的世界里衣不沾露地穿行的感觉)——作为小说最主要的角色,他的声音确实独特的。结巴在中篇和胡熊有“对手戏”的时候他会显示出来“属于结巴”更为羞赧的声音(结巴的声音特点并不在其结巴上,而在其结巴和不结巴之间的各种思维方式和情感方式的表达上)——说实在他们共同出场的任何章节无论是中篇还是结尾都非常赏心悦目——但是小说过半之后当结巴周旋于柔嘉和Nora之间时,结巴迅速地丧失了自己声音的特点,转而读起了胡熊的台词。我忘记了是具体的哪一页了,但是当胡熊不在场的时候从结巴与Nora的单独对话中念出了“您⋯⋯”的台词时,我就瞬间幻灭了。当结巴和胡熊一起的时候互相模仿对方的语言说话这是人之常情,是表达沟通欲望的一种方式;但是在通篇只有四个主要角色并且没有反派角色的时候让两位男主角的声音混淆起来不见得是一种好的方式。此外,比较让我在意的是晓野兔子的声音——在开篇的时候,我一直认为兔子是觉得胡熊很有趣于是一直都在“模仿”他的声音说话;但是到了后面,我唯一能稍微感觉到兔子有自己的想法而不仅仅是胡熊的幻想产物的地方是兔子离开古都去找胡熊的那段。兔子的语言的问题在于她的语言没有特点。简单地说,我无法通过她说话的方式去推断她的人生经历、文化背景,和思维方式。

可以理解小说里面每个角色都是作者的一部分这种说法,只是,虽然这种作者和自己角色的联系感可以在构思初期使得作者可以更好地代入到角色里面从而产生共鸣感,但是在人物设定完成的时候,每个角色应该更多地具有新颖的多层次的性格,否则小说就极容易演变为自我沉醉的产物——写作本身应该是比自我表达更为有趣的过程,因为作者可以通过自己不熟悉的角色去体会更多不同的人生和了解不同的人的思维的方式:而且这种理解是极为深入的,因为最后他们的声音都会通过把他们内化了的作家重新表达出来。

从这个角度来说,作家是比演员要难当的角色。如果需要做出性格复杂和层次感厚重的人物,作家必须全心全意地去了解自己的角色——从早上起床的第一个动作,到面对挑战时内心最细微的反应(是先觉得屈辱而后愤慨,还是先表现的愤慨其后感觉到自卑又马上谴责自己的敏感?)。如果是要驱动一批角色的第三人称小说,或者干脆的复调小说,作者需要同时演绎的角色就更多和更复杂——因为有多复杂的主角,就得有多复杂的对手,否则无法驱动一个有说服力的情节结构。这种事情说比做容易,不亲身体验过,难以体味其中的艰苦(或者乐趣)。

 

中篇推向结尾是俗称第二道门的地方。在这部小说里面,晓野兔子的死是把所有人推进结局的情节点(Plot Point)。然而,兔子的死被飓风抢了风头。尽管如此,那一大节对于飓风前后的百态的描写依然是我非常喜欢的地方——节奏和紧张感控制得非常好,细节描写充分地让从小就生活在南方经历过很多飓风的我瞬间回到了那个时候,而且,在这样的不可抗自然外力的作用下角色的特点能最充分地被发挥到极致。我猜想,这场飓风的原型应该是曾经横扫美国南部造成重大损伤的卡特里娜飓风。我只是没有弄明白为晓野兔子非死不可的原因(在书中的原因)——或者说她的死有什么必要性,以及为什么在此前没有为此一死作充分的铺垫和利用(我是当然看得到反复出现的“您小小的心脏还好吗”一类的暗示)。兔子的死这整整一章写得非常好,这是我要再次指出的。从大背景的人群百态,到胡熊和志愿者的轮班,到主角之间的互动,到满场寻找丢失的婚戒,一环扣一环,节奏恰当,有条不紊,徐徐推进——唯一的问题,就是兔子死不得其所;也就是说,从构思上或者从无暇的爱情这些方面来考虑,主角的死亡无论是罗密欧和朱丽叶的肉体性死亡还是廊桥遗梦的精神性死亡,都是最能深化主题和推动情节的场景——只是在这里行文至此我看不出来兔子的死达到了上面的任何一个目的(除非这是自传体小说——但是看起来并不是如此)。兔子的死本来是可以做更深入的文章的地方——至少让她不得不死,并且死得其所。

 

结局

全书以胡熊和兔子开始,以结巴和Nora结束。晓野兔子死后,全书进入结局阶段。感觉胡熊和兔子的故事被拦腰斩断了,然后小说的重心转移到了结巴和Nora身上。这样也挺好——结巴和Nora是具有生活气息的一对角色,在柔嘉的进进出出之间磨合着彼此的感情。但是由于胡熊的话语的强势性,结巴和Nora甚至兔子都给人以配角感,于是这个结局多少带有“一配角死了,主角无故结束了故事,最后由二配角们来完成未完成的伏笔和故事”的感觉。单纯从最后一章的行文和情节和故事来说没有什么问题,但是从大结构上来说给我一种难以名状的感觉,以至于我一再一再考虑到底这样架构有什么特别的目的。

然而这样关于结构的分析——如果你没有读过本书的话——就会埋没掉了我很欣赏的一点:作家的细节能力。这里面的感情是用无数充满了美国回忆的细节表现出来的,里面有让人捧腹的地方,也有让人落泪的地方。除了四大主角,各条支线的笔墨也使得整个小说的叙事丰盈起来——甚至很多支线本身就是可以展开的故事。安迪就是我很喜欢的一个角色,同时我也乐于看到关于胡安的更多笔墨。说起来安迪的存在感非常强大,一个原因是他的身上没有多余的笔墨,只是把最重要的都摆出来了——他的眼神,他去赌场来回驾车的细节,他有条不紊地安排一切,然而当机会来临的时候,他就展现出应有的决绝而好不犹疑。没有多余的笔墨,却把一个角色极好地勾勒出来了。

尽管从结构上来说小说的结尾有所欠缺,但是从最后一章的第六节(三百四十五页)开始,作家的情感终于流畅起来,而小说的图景也因此广阔起来。和结尾比起来,开篇和中篇显然有着力量寻找出口这样的暗流——过度的冷静和进退的别扭。行文至此籍着美国西部广阔的土地和呼啸的大风还有达摩流浪者的足迹,作家的呼吸也变得顺畅起来,个人的情感退位于自然的力量。三百四十七页最后一段是我很喜欢的一段,让我联想起火舞黄沙,黄土高原上依靠矿和水生存的小村的兴衰。兴盛与衰亡,黄沙只是静静地在那里而已。“这就是人类在这一两百年里的心态”——作家小小地掏出了刀子,可惜并未露出光芒:只能在一下本书里面期待对人类的精准的外科手术了。

最后结尾的图景美得让人想偷过来。山顶的风力农场,收割电,产生音乐,文明和荒野的结合,用文明的利器,过原始的生活。胡熊不时到访,结巴找到了生活的位置,这些就是理想。

 

后记

让我们回到最初我的问题,关于我认识的作家和这本小说的关系。如果这本书是归类在“小说,文学”里面的话,我想大部分从书店走过的读者会取下来翻阅。然而此书目前的归类是“小说,畅销”,也就是通常说的商业小说(Commercial Fiction)或者通俗小说(Genre Fiction)。小说的构思,在选定行文、结构等等之前,首先需要奠定的是两个因素,人物和情节(或者叫故事)。这两者最基本的关系当然是互相促进的。在操作层面上来说,通俗小说和畅销小说更多属于情节驱动型,而文学小说更倾向于人物驱动(尤其是第一人称写作的小说,或者普鲁斯特小说一类的)。简单的例子是属于文学小说的《追忆似水年华》和属于通俗小说的斯蒂芬-金的系列小说。《跟随一位少女穿过城市》显然不属于通俗小说——然而如果从文学小说角度来考虑,人物的独特性稍稍欠缺——胡熊自然是最为独特的角色,胡熊的声音也得天独厚;然而另外的三个角色分散了笔力和注意力,并且因为彼此之间的性格没有分明的界线,使得胡熊的独特性被削弱了——也可以说,书中胡熊并不是唯一主角,同时和他并列的角色也没有衬托他的能力。

如果我不认识作者,可能我就简单地作出以上的判断;但是通过和作家的日常交往,让我不得不思考这样的问题:到底是我误读了小说,还是误读作家本人。所幸作家本人并不是满足于仅仅出版一本小说的人。我自然是觉得作家尚未遇到自己的世界里面那个能够把自己的深度和力度都体现出来的角色。因为这部小说里面的四个角色我都感觉不到作家全身心投入角色的感觉——所以我只能认为作家还没有找到能“以身相许”的角色来让自己敢于冒险投入到角色的世界中去——冒险,就是说忘掉自己,全身心地成为那个角色,等到角色的灵魂渗入到自己的灵魂中去的时候,让角色通过自己的身体发出他的语言,使之活过来。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作家是通灵者,是治疗师,因为写作首先会遇到的是死者,并且让没有肉体的死者通过自己的肉体发声。作家和巫师一样,是沟通两个两个世界的人;所以也和巫师一样,要有能看到世界的多重解释的眼力,有猎人般的潜猎能力和自制力(作家也可以说是灵魂狩猎者),更有承受这种转换的体力——这是关乎生死的事情,与生出的角色搏斗,占据他们,使之为己所用,或者被占据,失去为人资格。

这当然是一场冒险,因为作家的角色不是自己,而是一个连自己也不知道有多大潜力的陌生人。吞噬或为之占据,这是作家的搏斗和战争。而后一个具有张力的故事和一个让作家自己为之着迷的角色就能从中生出来。这样的角色可能是一个新的自我,或者一个和自我站在反面的角色,但是无论如何,必然是一个更为复杂和具有层次感的角色——这样才是有血液在奔流的、双脚踏在土地上的真正的原生力量。

最初的实验性封面设计,使用了本书另一书名《通往古都的最后出口》




3 Comments

  1. 肥内
    07/09/2012

    7/15日之後我會開始認真閱讀這本書。
    並,以「通往古都的最後出口」為概念來讀。

  2. 无风
    07/09/2012

    那我岂不剧透完了?是不是要胡总在标题上加上“有关键内容透露”⋯⋯

  3. 作者
    07/13/2012

    哦,第二篇文章对“您”在结巴口中出现的疑义是可以理解的。其实那一对主角的对话都是用英文编了然后翻译成中文的,所以“您”字的出现完全是为了逗您们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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