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俏佳人>里有这样一个情节:金发碧眼的美女在一个案件中需要证明其中一名当事人的取向,苦无思路;一次二人不期而遇,当事人对她说,不要敲你的黑色Prada鞋跟。美女一愣,随即开窍,激动地跑去问另一个男人:我穿的什么鞋? 对方说:黑色鞋子。美女拿出她的结论:当事人是同性恋,因为同性恋男人比异性恋男人更注意服饰和品牌。她赢了这一次。
这个结论,在十年后的今天已经不可能作为证据了—-人人都注意服饰和品牌,无论男女,无论取向。
那么,你有多少双鞋?
一次朱天心、谢材俊夫妇接受采访,提到谢海盟,朱天心说:“她到现在还穿学生时代的制服,终年只穿一双球鞋,直到这双鞋穿坏了,才会穿另一双。我以前会建议她到夏天换一双凉鞋,她就会说:‘我不是蜈蚣,我只有两只脚。’”
二十岁时,我大约有四五双鞋。“我不是蜈蚣,我只有两只脚”,这话让我带点儿胆颤地数我现在拥有的鞋的数量,还好,三十七八双,对于谢海盟来说肯定太多,对于爱鞋的人则远远不够。对于我自己呢?经常穿的,大概只有一半,而且常常觉得没有鞋可穿。就像曾看过的一幅漫画里那样,一个女人坐在床边,没有穿鞋,眼前的地板上摊开一大片鞋子,她冲着刚进门的男人喊:“难道让我光着脚去买鞋吗?”
于是我开始向周围的人发问:你有几双鞋?
答案有:一双,两双,十几双,不超过二十双,不知道几双,三十多双……
凡是超过“十”这个数目,必然有一些鞋子很少穿,甚至只穿过一次或从没穿过。我也有,有从没穿过的鲜亮红色高跟鞋。这些是堆积在身边不转让不出售的闲置。
这些是留下来的鞋的数量,还有那些被我们扔掉的呢?
蜈蚣百足,人只有两只脚,一个人一年所穿的鞋,超过所有蜈蚣的需要。
所问的人当中,一个人说,买鞋是因为喜欢鞋,喜欢了,一见钟情了,就买下。可以说,“喜欢”也是一种需要,得到喜欢的东西,使人满足、愉悦,怀揣爱意去看待一双美丽的鞋,即使不穿,也是欢畅。《欲望都市》里以shoegirl作为邮箱注册名的Carrie,对衣服和鞋爱得如痴如狂,拥有无数双各色各样的鞋子,她记得它们的款式、颜色、牌子、年份。世界上有很多Carrie,她们的鞋的数量,是Carrie的数量的N次方。有种关于鞋的观点,是认为鞋必须要舒服,因为人的一生中有一半的时间,脚是套在鞋子里的。而爱鞋狂们,舒适度从来不是他们的出发点,他们只需要对鞋有“爱上”的感觉,就足以解释一切。即使坐在椅子上的时间,站在公交车和地铁上的时间(或坐在车里的时间),宅的时间,多于穿着鞋走路的时间,也丝毫不妨碍他们对鞋子发出呜呼哎哉的赞叹。即使脚上磨出水泡,生出硬茧,也丝毫不会减弱他们对新鲜款式鞋子的征服欲望。
我不知道我走过多少路,但是我知道我有多少双鞋。我知道穿拖鞋最舒服,但依然忍不住手去买明知不会穿的十公分高跟鞋。蜈蚣日日爬行,却从不知Manolo Blahnik,Christian Louboutin,或Converse,Vans为何物。我们低头,看自己的鞋,评判别人的鞋;蜈蚣和蜈蚣见面,身下是同样的泥土。
一个人要穿过多少双鞋,才能走完一生所要走的路。这路,必然比百足蜈蚣走的路要复杂。
我……就是一双鞋穿坏了再买新的……
我穿坏的鞋….扔了….可是还有好多没穿坏的留着
一双鞋,如果走路多了出汗了怎么替换呢
学飞的盟盟是天心最好看的书。。。
我也超喜欢鞋,可是除了几双“硬货”黑色跟鞋,我一水的平底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