掘火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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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内 发表于09/13/2011, 归类于影评.

亂扯影評這件事

──我才不管你認不認同!

 

影評是一種表達自己的方式,很單純。

既然是表達,於是需要對象,讀者,也需要反響。

它也可以很自由,就像塗鴉,就像自由演出;但這些「隨意」的感覺依舊依賴一種紮實的基礎。

書寫本身也是一種訓練過程。

朋友邀我一起組織一個影評社團。

這個社團還有一個入社的基本條件:要懂德勒茲跟巴贊。

為什麼有門檻?其實是故意設一個門檻,因為這個社團不需要不讀書的人。

但難道不能是這兩人?是誰並不重要;只是這兩人的東西剛好都具有一種雋永的內涵,可以永續探討。不過,要是我,還會主張要了解梅茲和愛森斯坦。不過,不管是這四個中的哪一個,我都覺得自己並沒有這麼充分的資格。

據發起的朋友說,他希望幾十年後,學電影的後進們,會驚訝地發現,原來在2011年五月份,台灣居然有個影評社團的發起,裡頭還有傳說中的肥內、周星星之類的…有點像我們現在研究那群年輕土耳其人的情事。

寫作本身可以很自由,可以很限制。就看你自己怎麼決定。

死黨問我,是不是一定要那麼多的篇幅?

這句話問的是:執著於字數嗎?關於一個議題必須這樣的篇幅?載體說明要這樣的篇幅?

這就像在問一個畫家為何需要這樣尺寸的畫布一樣。

但是基於畫布有限,文章也有物質限制,所以永遠只能取其中一些東西來呈現。

既然如此,何不再給自己一些限制。我想到小津。

舉個例子來說。

我才寫過一篇關於《南街奇遇》的分析。

我可以含混地將各種材料放在一起。比如關於人物,其外在,會跟道具有關;其行動,會跟他的人物關係與邏輯有關;其行動也跟空間的構成有關;其在空間中的位置與行動的特徵,也會和影像的成像特徵有關。一切都是匯聚在一起,彼此關連。

我大可以混著談,但是讀者怎麼辦?能怎麼跟上?

而我究竟是為什麼媒體寫作呢?

所以我需要載體的訊息,最好還有一些參考範本。雖然我從來不喜歡有個「框架」來寫作。

好,既然是一個偏流行類的雜誌,又有字數限制,說是5000字,這樣篇幅仍能寫有難度的文章;但要揪出來的點會非常小,在我有限的智識判斷起來,這個載體的讀者肯定還是希望有「大」東西。

玩不成小的,那麼就玩點有趣的。

想起導演在高達電影中露臉說過的一些關於電影特徵的話,那麼,可以拿來用嗎?

既然我已經打算從不同構成角度來談這部片,比如劇作上的、人物關係上的、行動上的、象徵性的東西,還有類似空間、影像外觀等等。那麼,這些分段是不是有一些什麼可以串起來。

仔細聽了一下富勒在《狂人彼埃洛》中的台詞:暴力、愛、恨、行動(動作)、死亡。那麼,我可否把這幾個項目對應到原來的分項呢?

既然選定了「主題」,等於說,這會成為好幾篇學生報告的組合。

比如A同學從「恨」這個主題出發來談這部片的劇作;B同學從「愛」的角度來看影片中的空間呈現;C用「死亡」來談道具…等。

那麼硬套會不會牽強?會,那又如何?人們不也用「歸隱」來談《武俠》?從那些文章表面上看起來好像也沒問題。

好比一部影片也有這種問題啊!編導想用《武俠》來詮釋「武俠」這個類型,但是,有成立嗎?他們憑什麼認為這個影片夠資格套上這樣的片名?就像我也說過,沒有看到過一部叫「西部片」的西部片啊,有人反駁說,叫「西部」的片名很多;沒錯,但請指出單單叫「西部片」的西部片。那種「曾經有一次在西部」或者「向西行」或者「西部如何被征服」或者「西部人」之類的,都不能算。

所以簡單來說,就算一本學術著作,也可能出現這樣的問題。《電影是什麼?》有說清楚這個命題嗎?《哲學是什麼?》真的說清楚哲學了嗎?《理想國》裡頭所論及的,真的是理想嗎?侯麥的文章,有好好傳達出「美的品味」嗎?這不只是書名,還是一種核心概念,不管這些主標題是誰給取的。

由於自由寫作習慣了,過去儘管有時候會注意到讀者,但卻也頂多在使用的語言上比較小心翼翼而已。

現在,論述時,除了顧及文字不能太難;還要描述一下被分析的段落,是否描述清楚了;還得將自我限制的主題置放進去,這麼一來,有些之前設想過的分析或段落,也都要放棄了。

但並不是說這種限制練習不該有,不過確實需要多嘗試一段時間。

小津也不是一天變成這麼多限制的。我給自己改變的參數,也不應該一次給這麼多。最後調製出來的研究,就看不出到底影響文章品質最關鍵的因素是哪一個環節了。我真是愚蠢。

其實也可以完全不這樣談,這只是為自己在「創作」時增添的刺激和遊戲感。

剛剛讀一段文字,說到我心坎裡。

是說,對於非電影產業的專門企業,比方說投資電影的傳統或科技產業,他們會遭遇的問題在於,別說自身缺乏文化嗅覺的敏感度;他們甚至連電影內容的「優劣」都不具備區辨的能力。

其實,不只是企業,很多觀眾,就算是影迷都一樣,也不見得具有這些特質。

還有一些影評人也相同,遇到中等程度以上的影片時,大概就要投降了;但這類人往往不會投降。

不過影評人缺乏這種能力,頂多就是讓讀者不再信任他;觀眾沒有這個能力,只會造成一窩蜂地看腦殘電影;投資方沒有這個能力,就只是把錢白白丟掉,然後學到教訓地短時間之內乾脆不碰電影。最後面這兩種情況都很糟糕。而它們匯聚在一起的關鍵點,就在於這些人根本沒有認真地看待電影。

後來那些影評文字令人質疑的影評人,事實上也是太小看電影的下場。

電影,在很多時候,早就成為一種消費品和(生財的、聚積個人魅力的)工具而已。

面對這樣的人,完全不需要費心跟他談電影。

(2011.09.13)




2 Comments

  1. zhangwei
    09/13/2011

    ~~有合适的人说合适的话题,对牛弹琴很痛苦

  2. 肥内
    09/13/2011

    現在是對誰都懶得講了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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